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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住房租赁试点 租购同权、商改租与治理群租的协同推进

南京住房租赁试点 租购同权、商改租与治理群租的协同推进

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人口流动加剧,住房租赁市场成为解决居民居住问题的重要渠道。南京作为全国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之一,围绕“租购同权、商改租、治理群租”三大核心任务,积极探索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路径,旨在构建多主体供给、多渠道保障、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。

一、租购同权:赋予租房者更多公共服务权益

租购同权是南京住房租赁试点的关键突破。过去,租房者在子女入学、社保、公积金使用等方面往往与购房者存在差异,制约了租赁需求的释放。南京通过政策调整,逐步推动符合条件的承租人享有与购房者同等的公共服务待遇。具体措施包括:

  1. 子女入学权益:在义务教育阶段,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可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读,部分区域实行“租房积分入学”制度,保障租房家庭子女受教育权利。
  2. 公积金支持:放宽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,提高提取额度,简化提取流程,支持承租人用公积金支付房租。
  3. 社会保险与就业服务:推动承租人平等享受就业指导、技能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,逐步实现社保关系顺畅转移。

租购同权的落地,不仅提升了租房者的获得感,也促进了住房消费观念的转变,为租赁市场注入长期稳定的需求。

二、商改租:盘活存量商业用房,增加租赁房源供给

南京积极推动“商改租”政策,允许将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用房、厂房等改建为租赁住房,以增加租赁房源供给,缓解供需矛盾。主要做法包括:

  1. 政策支持:出台商改租实施细则,明确改建条件、审批流程和监管要求,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税收优惠、财政补贴等激励。
  2. 规划调整:在符合城市规划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,允许调整土地用途和建筑功能,简化规划变更手续。
  3. 配套完善:要求改建项目完善水电、燃气、通信等基础设施,并按照租赁住房标准配置公共服务空间。

商改租不仅盘活了存量资产,降低了租赁住房建设成本,还促进了职住平衡和城市更新。例如,南京江北新区部分老旧商业楼宇改造为青年公寓,为周边产业园区员工提供了便利的居住选择。

三、治理群租:规范租赁市场秩序,保障居住安全

群租现象长期存在,带来消防隐患、治安问题、邻里纠纷等风险。南京在试点中坚持“疏堵结合、标本兼治”,一方面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群租,另一方面通过增加合规房源引导合理居住。主要措施包括:

  1. 明确标准:制定出租住房最小出租单位、人均居住面积等标准,禁止厨房、卫生间、阳台等非居住空间出租居住。
  2. 联合执法:建立住建、公安、消防、城管等多部门联动机制,开展群租专项整治,对违规隔断、超员居住等行为依法查处。
  3. 源头治理:发挥社区网格化作用,加强出租房屋登记备案管理,推广租赁合同网签,实现动态监管。
  4. 疏解引导:通过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、规范市场化租赁房源,为低收入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安全、可负担的居住空间。

治理群租并非简单“一刀切”,而是通过完善租赁市场体系,让租户有更多合规选择,从根源上减少群租需求。

四、试点成效与展望

经过系列改革,南京住房租赁试点取得积极进展:租赁房源供给多渠道增加,租购同权政策逐步落地,群租乱象得到有效遏制,租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。试点也面临一些挑战,如租购同权在优质教育资源区域落实难度较大、商改租项目审批周期较长、群租治理长效机制有待完善等。

南京应继续深化住房租赁试点:一是进一步完善租购同权配套政策,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;二是优化商改租审批流程,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;三是健全群租治理长效机制,强化科技赋能和社区共治;四是加快培育专业化、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,提升租赁服务品质。通过持续探索,南京有望为全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提供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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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26 08:27:11